据了解,为抓好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,亳州市制订了《亳州市城乡小锅炉污染专项整治方案》。根据方案,该市将改造城市建成区内小锅炉,全面淘汰拆除燃煤小锅炉;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非生物质专用锅炉,于2017年11月30日前更换为生物质专用锅炉,排气筒达到国家规定高度,同时加装高效除尘设施,确保达标排放。据悉,改造乡镇小锅炉,对于使用燃煤锅炉的,要使用无烟型煤作为燃料,并配套安装脱硫除尘设施,排气筒达到国家规定高度,做到稳定达标排放;使用非生物质专用锅炉的,于2017年11月30日前更换为生物质专用锅炉或清洁能源锅炉,配套安装污染治理设施。据了解,9月至11月,相关部门将对照整治清单,集中开展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,对未实施改造、污染物不能达标的小锅炉业主,依法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。
安徽亳州市制定小锅炉整治方案
日期:2017-09-21 12:40 点击:150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