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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济南改造1吨燃煤锅炉给予10万元补贴
日期:2017-02-18 12:36  点击:130

  据了解,济南将优先利用集中供热(含余热利用)替代,加快引进周边城市余热,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。据悉,济南提出,对按时限要求完成燃煤锅炉淘汰(替代)的,通过验收后,每置换改造1吨燃煤锅炉给予10万元补贴;对提前完成淘汰(替代)的,通过验收后,每置换改造1吨燃煤锅炉给予5万元奖励。其中,对锅炉淘汰(替代)后不再全部承担原有用户供暖任务的,奖补资金按改造后实际承担供暖面积的比例相应拨付实际供暖单位;对按时限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,按照“因素法”测算投资,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%的财政补贴;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锅炉,按相关要求予以取缔,不再享受财政奖补政策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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