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检查人员在平洲一电镀厂内开具企业自建煤气发生装置的整改书。昨日,南海区公安、环保、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,来到平洲等地企业,检查企业自建煤气发生装置的安全问题。
新华网广州1月12日电(纪可) 企业自建的“水煤气”站须在一个月内向有关部门报装,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再次使用。昨日,佛山市南海多个部门对区内企业自建煤气发生装置展开彻查,向不合格企业发出限期整改书。
据《佛山日报》报道,昨日,由区安监、环保、市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兵分3路,对全区8个镇(街)内的企业“水煤气”站逐一进行检查。检查发现,绝大部分企业自建的煤气发生装置都未经过任何报批手续,不同程度存在环境污染、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。在平洲均安工业区一家电镀厂内,近2层楼高的圆形水煤气发生炉正在轰鸣声中不断地往外喷着白气,值班工人每隔一会就向炉内添加煤燃料,整个车间弥漫着一股难闻的味道。该企业主表示,厂里原经批准使用的燃料是柴油,但现在油价越来越贵,所以去年就改用“水煤气”来降低生产成本。
区环保局的检查人员介绍,这类一段式的煤气发生装置生产工艺比较落后,总设计产气量也少于国家规定的15000立方米/小时。随着炉式老化,容易产生大量硫化氢、焦油、酚水等污染物,如果遇上静风、低压天气,对农作物、空气环境和人体等都有较大的损害。经仔细检查,区环保、安监、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向该企业发出《现场环境监察整改意见书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》以及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要求企业在一个月内改进煤气发生装置,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,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再次使用。
据了解,在本月12日、15日和16日,检查组还将分批对全区100多家企业自建的煤气发生装置进行彻底检查。按照检查要求,所有“水煤气”站必须同时满足安全、防火、卫生防护以及环境评估的标准,不合要求者将令其限期整改,逾期不改的企业则按相关法律、法规进行处罚。(完)


